有關部分中國收藏品關稅加征的重要說明
發佈 於 2019/9/5
2019年9月1日起,許多種類由中國製造並進口至美國的物品征收15%的關稅。其中,部分中國收藏品須繳納此關稅。
進口至美國的物品按照協調關稅表(Harmonized Tariff Code Schedule,簡稱「HTS」)進行分類。錢幣類物品通過協調關稅表分項9705進口,該分項被列入在9月1日起須加征關稅的中國製造物品清單內,稅率為15%。
美國境外的收藏家和經銷商如將中國收藏品直接寄往位於美國的NGC、NCS和PMG,公司鼓勵其向海關專業人士進行諮詢,以確定是否有任何關稅適用於其所寄送的物品。因物品寄送至NGC、NCS和PMG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和稅費,包括關稅,將由提交者負責。
通過臨時進口擔保(Temporary Import Bond,簡稱「TIB」)寄送的中國收藏品因須再次從美國離境,而不受關稅影響。NGC、NCS和PMG位於倫敦、慕尼克和中國香港的辦公室通過臨時進口擔保將所有收藏品運往其美國總部進行評級並封裝,再運回。上述辦公室通過處理所有清關手續,包括創建臨時進口擔保及支付任何相關費用,而使提交者向NGC、NCS和PMG進行藏品提交變得更容易。他們還為所有通過郵寄,往來於美國總部的收藏品提供保險覆蓋。
如欲了解更多有關向NGC、NCS和PMG提交藏品的資訊,請聯絡相關辦公地點。
如欲了解更多有關美國關稅的資訊,請諮詢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
保持了解
您希望我們每月將新消息發送至您的電子郵箱嗎?現在就來訂閱免費的NGC電子月報吧!